余宇律师

余宇

律师
服务地区:湖南-长沙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不公平,该如何处理?

来源:余宇律师
发布时间:2013-08-24
人浏览
 

  【长沙叶女士咨询】

   余律师,您好!我是在两年前因性格不合与丈夫办理协议离婚的。当时,因为性格倔强,一时冲动,所有的财产包括自己辛辛苦制办的房子都没要,儿子也归他抚养至十八岁,我每月还要付五百元的生活费。我名下一半的财产归儿子名下。可是现在,我一个女人,无房,无工作,生活得很艰难。现在我能上诉争取回那些属于我的一半财产吗?那套房产的产权证,一直都还是我的名字。 

 【长沙离婚律师专家余宇博士答疑】

   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而且即使是反悔,撤销的时间也是在一年之内。你协议离婚已经过去了二年了,因此已经失去了撤销的机会了。  你的名下财产给孩子的财产,虽然没有过户,但是已经属于孩子了。

    但是,由于你赠送给孩子的房产是有价值的,是给你的前夫占有的,正常出租是有收益的,你可以和前夫商量或者起诉法院,这个被你前夫占有的收益,你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你希望能够抵你的500元的抚养费。


以上内容由余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余宇律师咨询。
余宇律师
余宇律师
帮助过 759人好评:1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398号新时空大厦7楼738房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余宇
  • 执业律所: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湖南-长沙
  •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398号新时空大厦7楼738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