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会所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合作项目
项目名称: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平米。
第二条 项目所有权
会所所有权归甲乙双方按份(盈利分配比例)共有。
第三条 项目经营范围
第四条 合作宗旨及合作方式
4.1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共同经营会所业务,甲方提供会所经营的场地,乙方负责会所的日常运营;
4.2甲乙双方合伙对会所净利润进行分配,甲方占51%,乙方占49%;
4.3甲方不承担会所经营亏损风险,只参与盈利分配;
4.4甲乙双方共同在会所设财务主管一名,财务主管主要职责为确保流动资金合理利用,对财务过程管理进行监管。
第五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出资方式
6.1 甲方以单独所有的场地使用权形式出资,不以任何货币形式出资。
6.2 乙方以货币形式出资,负责装修及添置设施设备。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7.1甲方权利义务
(1)为会所的正常经营提供所需经营场地后,不再出资;;
(2) 为会所的正常经营提供可能提供的其他帮助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3)有权监督乙方,检查其执行会所事务的情况。为了了解会所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薄。
7.2 乙方权利义务
(1)确定会所的经营策划及市场定位,根据市场调研、会所定位、经营需要,并从高端管理和服务角度出发,对会所的局部功能设置和布局规划及建筑装璜风格、整体文化主题等提出调整意见; 并应书面征得甲方同意;
(2)为会所在添置各种设备、设施、系统、配件、家具、用具、装饰和陈设用品时提供造型、安装、装饰设计和布置,并应书面征得甲方同意;
(3)会所管理计划:
乙方应在会所经营前提出会所管理计划,该计划应是在会所现有情况下的管理调整所需要进行的一切活动。管理计划应包括:
1、会所人事政策,包括组织架构、工资及福利政策;
2、市场的定位及价格政策,会所广告、宣传及促销计划;
3、会所年度经营预算;
4、会所年度工作计划;
(4)招聘员工;
(5)乙方要在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之内负责办理会所经营的合法手续,并在协议规定范围内正常合法经营,不得违约及违法经营;
(6)乙方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会所相竞争的业务;
(7)乙方不得从事损害本会所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事项
8.1 管理权
(1)有关经营期的如下重大问题,乙方在实施前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1、会所经营预算;
2、会所固定资产的购置预算;
3、会所人事架构和年度工资总额;
4、会所功能布局的调整;
5、会所经营区域和经营项目的调整;
(2)经甲方同意的以上事项和会所日常经营的其他事项,由乙方全权负责实施。为此,乙方应对会所包括人事、物资、经营和管理等项事宜具有充分的指挥权和决策权。
(3)对于经营管理的不同看法,甲方应与乙方沟通讨论解决,乙方应充分了解甲方的意见和立场,意见合理时,乙方及时有效地作出调整;在不严重影响会所正常经营管理,当双方意见未达成统一之前, 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对分歧事项暂缓实施,在此之前,除非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紧急情况,甲方一般不采取直接指挥会所员工的方法,影响或干预乙方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范围,以维护乙方管理权威。
(4)乙方对会所服务人员有任免权。
(5)乙方无权擅自处理甲方出资场地。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会所名义向第三者进行经济或责任担保。
(6)乙方每月向甲方报告一次会所的经营管理情况。
8.2 经营费
乙方承诺,在保证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前提下,充分使用和培养合适的人员满足会所岗位要求,以节约会所人力成本。
8.3 安全责任
乙方全权负责在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例如防火、消防、食品安全、人身损害等,并对可能发生的以上为题负全部责任。
8.4 禁止行为
乙方不得在会所内进行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行为。
8.5 亏损及经济损失
会所在经营后出现亏损情况及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第九条 净利润计算方法
9.1 净利润计算方法: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购买家具、用具)、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利润分配的重点,甲方占51%,乙方占49%。
9.2 工资、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双方商议后决定。
第十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甲乙双方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双方同意退伙;
③发生双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事由。
2. 当然退伙。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会所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双方转让其在会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双方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受让会所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会所的合伙人。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 双方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11.2 甲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内容履行义务的,构成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按时出资、解除合同或其他归责于甲方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等,给乙方造成损失,应于赔偿,并按照乙方投入装修成本的5%承担违约金。
11.3 乙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内容履行义务的,构成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按时出资、解除合同或其他归责于乙方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等,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于赔偿,并按照乙方投入装修成本的5%承担违约金。
第十二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之间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3.1 合作期限届满;
13.2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拆迁等不可预见情况导致协议无法履行;
13.3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13.4 亏损严重,导致协议无法履行
第十四条 协议解除与终止后的约定
14.1 双方出现本协议第十三条情形后,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14.2 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会所所有财产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处理,双方按照分配盈利比例分配。
14.3 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甲方有权利随时收回出资场地,乙方予以配合。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4) 附: 装修图、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