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善勇律师

石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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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浙江-宁波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企业

借贷有风险的情形

来源:石善勇律师
发布时间:201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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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亲朋之间相互救济和小额资金往来外,下列情形借贷风险很大,我作了初步的总结,供大家参考。

人不对不借:没诚信的人不借;没财产的人不借;没收入的人不借;不认识的人不借。

用途不当不借:为个人毁霍的不借;为炒股、买卖基金、买期货的不借;为赌博、吸毒等非法使用的不借。

没闲钱不借:从别人处转借来的钱不借;自家房屋、车辆等抵押借得的钱不借;非法手段筹得的钱不借。

不合情不借:月利率45分以上的不借;前债没还、前债利息不付的不借;没手续的不借;借款人情况不清的不借;家用、投资需要大额资金没有借款人夫妻共同签字的不借。

以上内容由石善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石善勇律师咨询。
石善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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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石善勇
  • 执业律所: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30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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