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善勇律师

石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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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浙江-宁波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企业

民间借贷风险提示和防范措施

来源:石善勇律师
发布时间:201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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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生活往来频繁,因资金周转使用需要,特别是个人之间的借贷往来非常普遍,但因缺乏法律意识,产生纠纷很多,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如下:

         风险一:无借款凭据借款凭据主要有借条、借款合同、银行存款单等。现实中没有上述凭据的纠纷很多,最后闹得需要证人或录音去证明借贷的存在,但这些举证有不会被法院采信的风险。防范措施: 1、要让借款人出具亲笔署名的借条。 2、大额资金一定要通过银行转帐的形式交付,取得凭证。 3、借款交给第三人的,要有借款人的指示凭据。

        风险二:利息不保护。没有约定利息、口头约定利息,在没有依据,借款人又不愿意支付利息的情况下,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过高,超出部分,利息就不受法律保护。防范措施: 1、利息计算及支付方式要在借条、合同等书面凭证中明确约定。 2、利息约定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部分在诉讼时不被保护。 3、不提倡口头约定,发生争议时没有依据。

        风险三:债务人信息不清借款人的姓名、家庭地址和工作等情况不清。防范措施: 1、最好附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法。 2、对借款人借款的用途要有所了解,是个人用还是家庭用。 3、了解借款人的工作、生活和家庭情况。 4、金额巨大的,可以请律师调查借款人的情况。

        风险四:过诉讼时效。我碰到过出借人拿着过诉讼时效的借条要求起诉的,他说平时经常在催要的,但没有依据,对方现在不同意支付了。防范措施: 1、借条尽量不要写上还款时间。 2、有还款时间的,到期后二年内要有催要、还本付息的证据或者在二年内结清债务或者重新出具借条。 3、对已经过时效的,应该取得在时效内权利主张的凭证,或者对方同意支付的凭证。

        风险五:无财产执行。除非你借的钱数额少或者根本没有想着对方还,否则这是最大的风险。防范措施: 1、借款前要看对方的财产状况,除非是只想给予无私的帮助。对于欠债人数多、金额大、老债本息都不付的,不应借款。 2、借款尽量要有财产抵押或者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3、起诉前尽量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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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石善勇
  • 执业律所: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30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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