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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民事诉讼再审申请您必须知道的

来源:王统律师
发布时间: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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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民事诉讼再审申请您必须知道的

一、民事诉讼申请再审的时效: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二、民事诉讼再审的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在诉讼实务中,一般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及相应证据材料,由其上一级法院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

三、民事诉讼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1、对于生效的判决、裁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对于生效的民事调解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四、如何拟稿民事诉讼再审申请书之郑州市中级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再审的特殊要求:

1、再审申请书六份,每增加一名当事人加一份。

再审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姓名、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2)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文书案号。(3)申请再审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4)具体的再审请求。

2、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复印件各四份。

3、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生效证明(原件)一份,生效证明需注明具体的生效日期。

4、当事人身份证明及诉讼代理人委托手续

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为其身份证或者户口薄复印件

(3)委托诉讼代理人的,需符合法律规定并出具委托书,诉讼代理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律师的,须出具律师事务所公函。

5、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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