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春梅律师

康春梅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劳动纠纷,继承,房产纠纷,征地拆迁

企业拖欠工资法院已判决还不给怎么办

来源:康春梅律师
发布时间:2022-07-04
人浏览

当我们被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之后,是可以进行举报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的。那么企业拖欠工资法院已判决还不给怎么办?

  一、企业拖欠工资法院已判决还不给怎么办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公司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

  (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企业拖欠工资怎么处罚

  企业拖欠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以上内容由康春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康春梅律师咨询。
康春梅律师
康春梅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11887人好评:478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亚泰楼下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康春梅
  • 执业律所:吉林良佐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2207*********39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亚泰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