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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2-14 浏览量:0

 一、刑事申诉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再审申请书或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或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请再审或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证据线索。

  申请再审或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要知道,一起刑事案件当中如果要提出申诉的话,那代表着罪犯有可能是被人民法院冤假错案的,或者有证据证明在之前调查取证的过程当中,我国司法部门有违规取证的这种行为。刑事案件的申诉并不一定要在刑罚执行完毕后才能提出,在缓刑执行期间如果已经有确切的证据,都可以按照法定申诉流程进行。

  二、刑事申诉书的申诉请求怎么写

  提醒您,刑事申诉书的申诉请求即申诉人申诉的目的,应写得明确具体,例如,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申诉,希望上级人民法院提审,不希望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请求事项应写:“请依法对本案提审,作出公正合法判决。”如果申诉人认为自己无罪,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诉的,请求事项写为:“请依法对本案进行再审,宣告申诉人无罪。”


  三、刑事申诉时效是多久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申诉时效,是指规定申诉人对生效判决、裁定或决定不服。向有关司法机关提出申诉申请再审,在一定期间之内有效的一项法律制度。超过法定期限,申诉权即行消灭。申诉时效是刑事诉讼中很有必要的一项法律制度。它可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申诉权,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稳定现有的社会关系;有利于司法机关及时调查取证,核实材料,正确处理再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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