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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缓刑

来源:骆志宏律师
发布时间: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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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缓刑

案情简介:

被告人冯某约被害人姜某一同前去某某池塘电鱼。在电鱼过程中,冯某不慎导致姜某触电,随后冯某把姜某抬上岸上,并实施抢救,但姜某抢救无效死亡。冯某报警,并等待公安机关的到来。

律师意见:

冯某家属为了寻求更好的法律帮助,找到骆志宏律师,委托骆律师作为本案的辩护律师。骆志宏律师多次会见冯某,通过仔细研读案卷材料,到现场取证,作出以下辩护意见:

鉴于被告冯某案发后自行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公安机关抓捕,且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属自首,法院依法应对其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冯某在案发后已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被害人家属出具了谅解书,请求不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建议法院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害人姜某本身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其电击伤死亡与其本身存在疾病也有一定关系,该情节在量刑时应予以考虑。被告人冯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如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建议法院决定对被告人冯某适用缓刑。

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最终采纳骆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如下:

被告人冯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以上内容由骆志宏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骆志宏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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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志宏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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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骆志宏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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