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对方不还钱,要记得搜集这些借贷证据!
来源:范丽律师
发布时间:201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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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别人是一件讲情义的事,可是要钱回来往往容易丢了情面,万不得已,我们可以通过起诉追回欠款!那么我们该怎么搜集证据?怎么起诉?下面本律师来给你支支招!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法院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1、搜集证据材料:准备好上面说的,能够具体准备的证据。2、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1)时间: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2)程序: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3)确定开庭日期: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时常需要面对一个问题:被告不履行判决书、不给钱怎么办?如果发生被告“耍赖”的情况,又没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就必须果断带齐材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避免被告隐匿、转移、变卖财产,以致无法追偿。1、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向对方发出书面催款通知单,该催款通知单一定通过快递方式进行,在填写快递单时一定注明催款通知,并保留催款通知的复印件(因原件已寄出)及快递公司的送达回执。2、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同对方对帐,双方签订书面的带有还款期限的对帐单。3、公证送达。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同公证人员一起到对方单位送达催款通知,不论对方是否签收,均可达到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目的。另,诉讼时效的中断其实很容易,只要你能够有证据证明你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曾经主张过债权,就可以达到使诉讼时效中断的目的。《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下列事项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申请仲裁;
(二)申请支付令;
(三)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四)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五)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六)申请强制执行;
(七)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八)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九)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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