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振中律师

杨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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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继承,债权债务,公司企业

​相对于离婚冷静期,结婚可能更需要冷静期

来源:杨振中律师
发布时间: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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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因民法典的颁布施行,有好多客户及朋友咨询离婚冷静期的问题。因为多年的诉讼律师经历,尤其是在北京执业,所有关于民事纠纷中咨询最多的就是离婚案件。自己及团队处理及代理了大量的离婚案件,基于此,个人觉得离婚设置冷静期并不一定合理,而结婚可能更需要冷静期,并且结婚也应当像离婚一样签署一份“结婚协议”。

先说离婚冷静期。

   小两口吵架冲动离婚的绝对的少数,可以说是偶发事件。大部分有离婚想法并付诸行动的,他们之间的问题绝非一日形成,可能是几年甚至是十几年,想尽一切办法仍是无法解决后才选择离婚。他们的冷静期绝不止一个月了,他们是经过充分冷静之后而付诸行动的。尤其是选择诉讼离婚的客户,能够感受到他们给律师打电话咨询就已经需要足够的勇气且已经足够冷静来面对,来解决。能够走进律师楼就说明们离婚的决心已经很坚定了虽然有些没有立即选择起动离婚程序,大多不是不想离婚而是权衡财产、孩子而放弃或推迟,但与冷不冷静无关了。即便是协议离婚的客户,老百姓讲究白纸黑字,签字画押,两个人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已经签好了协议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难道还不够冷静吗? 作为从业多年的律师,同时也是有家庭有孩子的社会一员,从不劝人离婚,更不希望离婚率飙升。但从实务处理案件的角度来分析,婚姻本身自由,双方经历痛苦的婚姻,几经权衡作出决定后,为何还要以一个月冷静期的方式强行冷静?这一个月难道真的能够消除几年或者是十几年的积怨?因此几经周折选择了离婚就已经很痛苦了,再强加一个月冷静期未必合理。

再说结婚为什么需要冷静期。

   也是从作为一个一线处理案件的律师的视角,我们在了解每一个选择离婚客户的原因时会思考,在当初决定结婚时是否就已经存在了隐患?离婚的客户中结婚类别为:年龄大一点的,可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年轻一点的,可能是朋友、同事同学,会有一个纽带;再年轻一点可能是速成、冲动或是生米煮出熟饭型。还有一类是大城市居多的,可能是被逼婚或是为了结婚而结婚,或者是觉得物质基础、工作、社会资源等比较匹配而结婚。总结起来可以归结为两点:结婚没自我的;结婚太自我的。无论哪种类型结婚的,可能不会在结婚时思考如下的问题:未来的生活中会遇到哪些问题?甜蜜期过后如何面对平淡的柴米油盐?两个人背后的两个家庭甚至是两个家族能否彼此认同或融合?生儿育女的要为人父母是否有足够的心里准备?生活、工作、外界的压力、消极情绪、诱惑如何应对?小家庭的家庭观能否统一?子女成长教育及婚姻问题如何正向引导?爱情变亲情后两个人如何相处?总结一句话:婚姻家庭如何经营想好了吗?

组建家庭就意味着承担责任,彼此包容和理解,共同面对柴米油盐或是一地鸡毛。诗和远方毕竟是理想,且也是共同努力经营努力奋斗的目标。结婚绝非爱与不爱或是应该或不应该结那么简单,婚姻也不是爱情的坟墓,她是美好和丰富的,只是需要彼此有共同的认识和努力经营的想法。缔结婚姻时要让两个人在此刻知道,从缔结婚姻那一个刻起我们就真正成人了,要共同有勇气面对生活中一切,是要共同遵守婚姻这份契约,各自不但享有权利,更要履行义务,共同经营好未来不确定的婚姻家庭。要在缔结婚姻的时候明确知道未来要面临的问题,和承担的责任,尤其是生儿育女的责任,这不但是家庭责任更是社会责任。要知道生儿育女不但要承担生养教育责任,更要给孩子一个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同时要考虑双方背后两个大家甚至是大家族的结合,双方是否做好准备适应彼此背后的家庭及能否融入不同的家族文化。“小家”安,“大家”才会宁。一句话可以总结如何经营婚姻家庭,就是解决好内因,彼此有共同认识和共同经营意愿,以彼此坚定婚姻家庭观的“不变”应未来不确定的“万变”,实际上也是以不忘初心来应对万般变化!

婚姻本身就是一份带有人身属性的契约,双方同意结婚是口头约定,到民政局领证是在形式上确认合法。既然有约定,那么就把口头的约定形成书面的,而这个书面的约定除了同意结婚,还要写清楚对于家庭责任、孩子教育、双方父母,尤其夫妻相处之道,形成书面协议,让双方认识到结婚意是爱和责任结婚。同时向民政局申请结婚时,民政局要负有告知义务,并且让双方再冷静一段时间确定了彼此是最适合的,彼此也都认识并愿意缔结婚姻并承担家庭责任后再来领取结婚证。可能有人会说,这样就可能不结了,如果真的因为此不结,那就说明结婚是冲动的,没有真正的认识的组建婚姻家庭意义和责任,也比结了之后再离要好,尤其是有了孩子再离伤害更大,对于双方及孩子都是一生的伤害。没有冲动的离婚,更多是草率的结婚。婚姻是人生的第二次投胎,如此重要的事情,我们更应该慎重和理性。

与其在已经在伤痕累累的情形下让彼此再做努力挽回,不如让彼此在决定结婚的时候更加理性。所以,相比离婚冷静期,其实,结婚更需要冷静

杨振中律师

2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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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杨振中
  • 执业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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