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孙胜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2-05-07
人浏览
江苏省2012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41元 ∕ 年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782元 ∕ 年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805元 ∕ 年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693元 ∕ 年
摘自《2011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时间2012年2月24日)
5、2011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0505元。
以上内容由孙胜强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孙胜强律师咨询。
孙胜强律师
帮助过 118人好评:0
上海市浦东新区年家浜路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