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品权律师

傅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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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立案标准!

来源:傅品权律师
发布时间: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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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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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六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傅品权
  • 执业律所:广东乾旭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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