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品权律师

傅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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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不足,该怎么办?

来源:傅品权律师
发布时间:20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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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53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死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由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适用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可以按《细则》请求事故发生地的公安部门垫付抢救费。一旦肇事司机被抓,不仅要承担伤亡人员的损失,还会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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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品权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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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六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傅品权
  • 执业律所:广东乾旭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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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