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数额不足,该怎么办?
来源:傅品权律师
发布时间:2017-04-14
人浏览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53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死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由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适用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可以按《细则》请求事故发生地的公安部门垫付抢救费。一旦肇事司机被抓,不仅要承担伤亡人员的损失,还会受到刑事处罚
以上内容由傅品权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傅品权律师咨询。
傅品权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4122人好评:264
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