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观涛律师
139-2727-1678
广东商达(佛山)律师事务所
14406*********086
363458770@qq.com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37号财富大厦B座十楼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
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补偿的情况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2-26 浏览量:0
通常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公司是需要给员工赔偿的,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对于这些例外我们要了解清楚,以免将来自己被辞职的时候还和公司要赔偿金呢。下面请法律快车小编介绍下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补偿的情况。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裁员的;
12、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终止的;
1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1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对于经济补偿金的数额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上述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补偿的情况的介绍。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合同的规定将员工辞退,那么就必须要按照2倍的费用进行赔偿,如果公司不同意这个赔偿,那么就可以找法律快车的律师帮助了,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