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起诉需提交哪些证据?
一、为什么要提供证据?
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在诉讼中,案件事实是已经发生的事实,法院要对当事人有争议的法律关系作出正确的裁判,必须首先查清事实。而要查清、确认这些事实,就必须借助于各种证据。证据是人民法院查清案件事实、作出正确裁判的基础和依据,是当事人进行诉讼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可见,及时向法庭提交合法有效的有力证据是多么重要。
二、应围绕那几个方面搜集、提交证据?
概括地说就是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选择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包括反驳对方主张的证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搜集、提交证据:一是交通事故当事人主体资格方面证据、二是交通事故责任方面证据、三是人身及财产受到侵害及造成的损害后果方面的证据、四是遭受的损失方面的证据以及其他方面证据。
三、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需提交证据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主要涉及以下种类的证据,当事人可根据每一案件的具体特点选用。
(一)、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 原告的身份证明资料,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 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3、 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4、 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5、 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二)、交通事故责任方面的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其他能够证明被告系本起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人的相关证据。
(三)、人身(财产)受到侵害及损害后果方面的证据
1、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证明书、病例、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等。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等
(四)、支持各赔偿项目的相关证据
1、造成人身损害的,提供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2、财物受损的,提交财物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等。
(五)、 提交其他有关方面证据并附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本文仅供交流与参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