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东律师

王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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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河北-保定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保定大律师:离婚是否可以索赔精神损失

来源:王亚东律师
发布时间:201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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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是否可以索赔精神损失?

      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原因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    在现实婚姻中,无过错一方往往是处于弱势的一方,其中多数又都是妇女。所以设立了损害赔偿制度,不但符合公平原则,而且贯彻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原则。
      损害赔偿的范围,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当然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界与司法界早已达成共识。因为多数请求离婚过错赔偿的案子都没有造成财产损失(家庭暴力、虐待等除外,可能会因身体上的伤害出现医疗费等物质损失),一方对婚姻不忠,给另一方造成的主要是精神上上的伤害。

王亚东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现执业于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从业以来,先后办理大量民事、经济、刑事、房地产、建设工程等案件,尤其擅长离婚、继承、劳动纠纷、刑事、各类经济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追索欠款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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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东律师
王亚东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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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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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秀园路222号。(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对面秀园路东行200米路南)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亚东
  • 执业律所:河北曾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306*********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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