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东律师

王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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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河北-保定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保定优秀律师 法定代表人有何责任

来源:王亚东律师
发布时间:201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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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胜诉,不收费。保定优秀律师王亚东。河北保定曾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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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一般是指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行使其职权时,必须做到:

1   、严格在核准的业务经营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

3   、法定代表人应当遵守企业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企业利益,不得利用在企业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为了指导和规范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还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则产的。

()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目前,在中国追究法定代表人刑事责任,主要发生在安全生产和税收这两个方面,法律要求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犯罪行为负责,有关机关可以追究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

1.   一些公司因为未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因而在发生了重大职工伤亡事故,重大环保事故或重大火灾事故后,法定代表人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建议公司依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在事故预防,教育培训,资金保障,安全检查等各个方面落实到位,并建立完整的安全档案,以预防事故,并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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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王亚东
  • 执业律所:河北曾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306*********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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