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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继承,公司企业

每日一“典”:家风建设

来源:李丽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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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2020年5月28日,历经几十年、凝聚几代人心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这部法典和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被大家亲切的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作为调整家庭关系和夫妻关系的民法典婚家篇,也因关系到家家户户的利益,几经审议的过程备受社会关注。尤其是个别制度,比如离婚冷静期,更是引发大家的热议。

落地后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现行婚姻法、收养法为基础,在坚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修改了部分规定,增加了一些新规定。

为了明年能够正确适用新法和运用新法保护自己的利益,各界人士开展了如火如荼的学习热潮。作为一名专注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律师,李丽律师梳理了民法典婚家篇的一些亮点内容,带领大家一起了解、学习婚姻家庭篇的新规则和它们背后的立法原意,以期对大家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第一个亮点:新增“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的内容 

毋庸置疑,千百年来,优良家风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发挥着为家庭成员树立行为准则,为家庭与社会和谐提供内在价值与秩序支持的重要功能。

回望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国民经济发展迅速、国力强盛,小家庭的生活质量提升、资产丰富;但与此同时,有部分人过度追求物质享受和个性自由,导致的结果是社会道德和诚信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滑坡,文明建设步调放缓。对于小家庭而言,离婚率居高不下,逐年攀升;赡养老人不太尽如人意,精神和生活陪伴上缺位;子女抚养教育也有些问题,校园伤害、霸凌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事件也不时发生。这些问题的产生,根源于一些家庭缺乏优良家风的培养和家庭美德的传承。

《民法典》在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一规定是对民法总则第一条关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落实,也体现了立法对家庭伦理道德的引导规范,鼓励人们培养优良家风,创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以提升社会整体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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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李丽
  • 执业律所:上海市浩信(郑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10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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