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申请书
来源:杜英惠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08
人浏览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监护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1、强制被申请人履行唐山市 人民法院( ) 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立即给付申请人 元。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 纠纷一案,业经 人民法院于 年 月 日作出( ) 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现该判决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唐山市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由杜英惠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杜英惠律师咨询。
杜英惠律师
帮助过 354人好评:0
唐山市西山道11号军分区招待所218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