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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拖欠工资三个月怎么赔付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8-22 浏览量:0

导读:

劳动法拖欠工资三个月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一、劳动法拖欠工资三个月怎么赔付

  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被拖欠工资向谁举报投诉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三、拖欠工资超过三年还能起诉吗

  是可以起诉的,超过三年当事人并不丧失起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民事权利一般在3年后法院不再予以保护,权利人将丧失胜诉权。

  索要超过三年能起诉,不过如果不能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者中止情形的,在对方提起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况下,会被驳回诉讼请求,劳动者会丧失胜诉权。

  如果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拖欠工资3年仍然有效,可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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