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话,彩礼和嫁妆到底怎么分?
来源:张宝律师
发布时间:2018-03-20
人浏览
男女双方结婚前,一般男方会给女方彩礼,女方出嫁娘家会赠与嫁妆。那么,彩礼和嫁妆究竟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离婚了,男方能否要回彩礼?
1、彩礼,即礼金,是男方基于结婚的目的,给予女方(家庭)的财产。彩礼的给予,实际上系法律上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因此彩礼应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原则上,当彩礼交付女方后,赠与已经成立,一般无须返还。但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予支持:
一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
二为双方虽然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确实未共同生活;
三给予彩礼之后,导致男方确实生活困难的;
2、嫁妆,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也属于赠与。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亲属赠与给女方个人的嫁妆,适用一般赠与的规定;赠与给双方的,离婚时应当按上述彩礼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返还。
如果女方用男方给予的礼金来置办了嫁妆,带到男方家里,且已经用于家庭生活中,则不存在返还。
以上内容由张宝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宝律师咨询。
张宝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1254人好评:16
德清县武康镇百乐街6号宇恒大厦九楼A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