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需要将病历保管多久?
来源:刘文佰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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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第二十九条 规定:
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住院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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