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例资料有什么后果?
来源:刘文佰律师
发布时间:201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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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业医师法》第37条明确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出现此类情况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如果患者或者其家属出现上述情况的,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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