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待遇:7天不休可拿17天工资
来源:张卫东律师
发布时间:201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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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2年春节放假安排为1月22日至28日,放假7天。1月21日(周六)、1月29日(周日)照常上班。
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λ在除夕(1月22日)、正月初一(23日)、初二(24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月25日、26日、27日、28日期间用人单λ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安排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ÿ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ÿ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λ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û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λ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λ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
北京劳动工伤律师 张卫东 电话15910664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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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东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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