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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婚后转换形式后,是否仍为婚前财产?

来源:刘春梅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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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财产如果是存款的情况,该存款在银行的资金明细中可以看出在结婚时,确有存款存在,如果该存款一直存在并延续至离婚时,可以认定该款项为婚前财产,但如果该款项已经合理消耗了,即使能够证明结婚时有存款的存在,也不能要求作为共同债务返还婚前财产。

如果是婚前的房产,在婚后卖掉,如果留存的证据完全可以表明是卖掉一处房产的款项支付了另外一处房产的价款,足以支付的情况下,则该房屋成立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卖房款不足以支付婚内房产的购房款款或者只是支付首付,月供是在婚后偿还的情况,这时房产的权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性质,而不能成立婚前个人房产,出资则只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返还出资。

�成举证是很难的,也因此要面临败诉风险。


libri\'>北京离婚律师刘春梅提醒您如果没有婚姻的法定关系,法律现在虽不称其非法同居,但这种同居行为本身并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因双方并无法律认可的身份关系,所以一方无权要求扶助义务,也不存在遗弃的问题,如同居双方有一方死亡的话,另一方并无法定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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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刘春梅
  • 执业律所:北京市同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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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11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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