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厦门律师 > 黄保林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被判三年缓刑四年啥意思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4-09 浏览量:0

  一、被判三年缓刑四年啥意思

  被判三年缓刑四年的意思是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宣告缓刑四年。如果在四年的缓刑考验期内,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触犯新罪,也没有漏罪,同时也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就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并公开予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缓刑条件有哪些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被判三年缓刑四年

  三、被判处缓刑对子女以后有什么影响

  被判处缓刑对子女以后一般没有影响。法律快车提示您,但如果子女要参军或报考公务员的,经政审时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如父母犯重大的刑事犯罪,子女对父母包庇的、子女对父母犯罪的行为不能划清界限的、父母是从事邪教活动的等,子女是无法参军的。

黄保林律师

黄保林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8:00-23:00

律所机构: 福建邦司律师事务所

138-6042-9287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