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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二审应开庭审理的情形(转载)

来源:唐凯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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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定对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4、以及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二审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5、同时,特别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二审应当开庭审理;

6、对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案件,即使被告人并未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有条件的,也应当开庭审理;

7、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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