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能成功的诉讼离婚
来源:张如宝律师
发布时间: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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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自由,离婚也应当是自由的,但所有的权利行使起来都是有边界的。现实生活中离婚没那么容易,究其原因,除了当事人自己的离婚意愿或者决心摇摆不定外,更多的是法院在尽量的劝和不劝离,以维护小家庭、大社会的稳定。
鉴于婚姻生活面临的各种困境,在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成时,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
如何让法院才判决呢?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此项标准规定在《民法典》第1079条的具体内容:(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另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3条规定,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1079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判决离婚。
以上的判决离婚标准可以总结为以下口诀:
重婚同居暴虐遗,赌博吸毒两分居,失踪生育致婚离,不准离婚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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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如宝律师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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