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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民事赔偿包含哪些款项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2-14 浏览量:0

 一、故意伤害罪民事赔偿包含哪些款项

  故意伤害是公诉案件,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达到了轻伤以上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同样故意伤害也侵犯了他人的身体权,需要民事赔偿。

  故意伤害罪赔偿项目有: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护理费。

  5.营养费。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精神赔偿金。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判决之后,另行起诉的可以要求该赔偿。

  二、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如下: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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