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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最低时间是多久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9-20 浏览量:0

导读:

刑事拘留最低时间是三天的时间,最长是不得超过三十七天的时间,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可。刑事拘留是不会有案底记录的,只要未被法院判处刑罚是不会留下案底的。

  一、刑事拘留最低时间是多久

  刑事拘留最低时间是三天,最长是3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是否有案底记录

  法律快车提醒您,刑事拘留是不会有案底记录的。刑事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只是侦查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不存在案底的,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只有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才会留下案底。


  三、刑事拘留之后多久可以见人

  刑事拘留之后在侦查期间,亲属不能会见嫌疑人,但辩护人可以会见,会见的规定如下:

  1.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2.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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