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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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过失犯罪有哪些罪名类型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0-19 浏览量:0
一、单位过失犯罪有哪些罪名类型
单位过失犯罪的罪名类型如下:
1.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2.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罪;
3.教育设施管理责任事故罪;
4.消防管理责任事故罪;
5.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等。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规定,对单位犯罪,一般采取双罚制的原则,即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这是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比较普遍适用的处罚原则。由于单位犯罪的复杂性,其社会危害程度差别很大,一律适用双罚制的原则,有时不能全面准确地体现罪行相适应的原则和对单位犯罪起到足够的警戒作用,因此,刑法规定了例外的情况,即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
3.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即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均处以刑罚)为主,以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或只处罚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