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按揭,离婚了增值部分我有份吗
来源:孔德民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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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在离婚,结婚前男方购买了一套市区的房子,申请按揭的时候提供了单身证明,我没有任何的签字,但是等发放贷款的时候我们已经登记结婚了,婚后我共同支付了按揭,婚后还问我妈借了21000元,没有借条,现在离婚我能要求分的房子涨价部分的款吗?能夺回其中的一部分负债吗?
如果可以我想请你当我的辩护律师那费用是多少
孔律师解答:如果就房屋归属问题没有约定也未达成任何协议,则你有权要求分享房屋增值部分(你参与还贷部分)的收益,即由对方给你相应补偿;如果能提供证据证明你向你妈妈借款是用于还按揭贷款或是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该部分借款是可以得到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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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德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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