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有最低标准吗,宁波的最低工资是多少?
来源:孔德民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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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律师解答:《劳动合同法》首次对试用期的工资进行了规范: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附件1:2013年1月1日起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
2013年1月1日起,宁波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70元、1310元、1200元三档,相对应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2元、10.7元、9.7元三档。其中,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区域内(含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用人单位统一为最低月工资标准147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12元。其他县(市)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附件2:浙江省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
从2013年1月1日起,浙江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470元、1310元、1200元、108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2元、10.7元、9.7元、8.7元四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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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德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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