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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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约定可向各自住所地法院起诉的效力认定

来源:朱明胜律师
发布时间:202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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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法院起诉。该约定可认为是选择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不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则该约定应属有效。若当事人分别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则应由先立案的法院管辖,若立案时间难以分清先后,则应由两地人民法院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由他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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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胜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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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朱明胜
  • 执业律所: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10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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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19号企业壹号大厦7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