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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是否需要签劳动合同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9-06 浏览量:0

导读:

建筑企业是需要签劳动合同的。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建筑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有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材料的技术研发、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设计等相关内容。

  一、建筑企业是否需要签劳动合同

  建筑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建筑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建筑公司经营范围有:

  1.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管道工程(不含压力管道)、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房屋维修、园林绿化及园林配套设施工程施工(以上范围凭资质经营),太阳能光伏发电;铸造机械加工;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建筑材料的技术研发、推广、生产、销售、租赁;铝合金模板的生产;铝合金模板及脚手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城市规划设计、雕塑设计、景观园林设计、平面设计、艺术品设计;室内外装饰工程、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设计、制作国内各类广告;工程技术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销售:建筑装饰材料、家居饰品,电子商务技术服务及咨询。


  三、注册建筑工程公司需要的条件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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