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廊坊律师 > 张永峰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夫妻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离婚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4-01-19 浏览量:0

导读:

夫妻离婚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且签订了书面协议,对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以及债务处理问题等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一、夫妻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离婚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应具备的条件: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并且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载明了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且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前提条件有什么

  有效的离婚协议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

  3.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提交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已经确认的离婚协议,而不是未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的离婚协议。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三、离婚公证的手续如何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协议的公证流程:

  1.夫妻双方准备好离婚协议公证手续所需的相关材料;

  2.双方当事人亲自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3.公证处对公证事项和材料进行核实;

  4.公证处经审查,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依法在规定时间内向双方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张永峰律师

张永峰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8:00-23:00

律所机构: 河北红杉律师事务所 

150-3064-0516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