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沧州律师 > 曹金祥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超载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

非原创(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4-04-19 浏览量:0

一、超载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

  当超载车辆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是否会赔偿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


  1.如果超载并非引发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保险公司会在一定范围内给予理赔。


  根据法律规定,超载如果仅加重了事故结果,而非直接产生事故的原因,保险公司有责任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理赔。


  2.如果超载是引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保险公司通常会拒绝赔偿。此外,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同样不会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超员是否包括儿童

  关于超员是否包括儿童的问题,很多车主存在一个常见的误区,即认为小孩不占座,不算超员。


  在交通法律中,对于载客汽车的核载数量是以“实际乘车人数”来计量的,与乘车人的身高、体重、年龄并没有关系。这意味着,无论是成年人、小孩还是婴儿,都算作一个人。


  因此,即使孩子被抱在手里不占座位,也算作超员。这一规定强调了安全的重要性,提醒车主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核载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曹金祥律师

曹金祥律师

服务地区: 河北-沧州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河北浮阳律师事务所

136-5327-2058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