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伟静律师

韩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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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辽宁-沈阳

擅长:债权债务,人格尊严,劳动纠纷,涉外纠纷,公司企业

法律咨询医疗纠纷案举证责任

来源:韩伟静律师
发布时间:201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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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与证明标准  
患者一方请求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 应证明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及受损害的事实 并提供过错的初步证据
医疗机构以损害是由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造成 或紧急情况已经尽了合理诊疗义务 或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为由 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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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15楼良友律师事务所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韩伟静
  • 执业律所: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210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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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15楼良友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