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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子侄女到底可不可以继承叔伯遗产?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06-30 浏览量:0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自其正式实施后受到人们广泛关注,而“侄子侄女可继承叔伯遗产”的话题也曾居于新浪微博话题榜首,引发网友的热议。


那么法律规定究竟是何意?对人们的生活有何影响?让我为大家一一解读。


一、锁定法条,精准解读。


《民法典》第1128条第2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这一规定是扩大了代位继承的范围,将被代位继承人扩大至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中的兄弟姐妹,将代位继承人扩大至侄、甥子女。


《民法典》规定,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法律同时又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直系辈亲属有权“代为”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尊亲属的遗产,即被继承人死亡后,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由被继承人子女的子女代为继承,此为代位继承制度。


因此,简单地说“侄子侄女可继承叔伯遗产”是不准确的,存在歧义,容易引发误解。因为,只有在特定情形下,侄子女、外甥子女才有可能继承叔伯姨姑的遗产,而《民法典》增加的这一规定是为了避免遗产成为无主财产的“最后一道防线”。


二、实例分析,运用实践


举例而言:


小红是不婚主义者,未生育过任何孩子。其父母早已死亡,有一哥哥,已于2018年死亡,生前育有一子小黑和一女小花。2020年,小红突发脑溢血死亡。


根据原《继承法》的规定,小红死后,若无遗嘱,小红留下的遗产就无继承人,只能作为无主财产,归国家所有。

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小红死后,其侄子小黑和侄女小花就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小红的财产。


这就是扩大代位继承对人们生活的影响,能够让财产尽可能地在无直系亲属继承人时也能尽量地流转于家族内部,避免沦为无主财产。保障代位继承人对财富传承的合法期待,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缓和家人因遗产继承产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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