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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迫18岁少女东莞裸跳的嫌疑人涉嫌犯强迫卖淫罪

来源:熊燕律师
发布时间:201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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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愿贩毒和卖淫 18岁少女东莞黄江裸体跳楼
    (新快报讯 记者 杨英杰 通讯员 管萱萱 报道) 18岁少女陈某到东莞黄江见网友,没想到竟遭强奸并被逼迫贩毒、卖淫,无奈之下她裸身跳楼。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黄江警方于近日成功破获这起恶性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六人。

  今年10月7日凌晨3时27分许,黄江公安分局110报警中心接群众报案称:在黄江镇某酒店,有一名全身赤裸的女子坠楼。接报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走访调查,并将坠楼女子陈某送往医院抢救。经医院诊断,陈某左右手臂、盆骨均骨折,头部、双腿也有明显伤痕,暂无生命危险。

  经调查,10月6日晚,18岁的被害人陈某从惠州市陈江镇被一男网友以唱歌、游玩等名目骗到东莞市黄江镇见面。见面后,该男网友将其带到黄江镇某酒店房间,进房后,早已在房内等候的其他男子对其进行恐吓,然后其中一男子将其强奸,另一男子则将整个强奸过程拍下,并以此逼迫陈某从事贩毒、卖淫等不法行为。10月7日凌晨3时许,陈某趁几名男子不注意,打开窗户裸身从楼上跳下,后被群众发现并报警。

       此案几名嫌疑人均涉嫌组织卖淫罪,根据他们在决策、实施等行为过程中的角色和作用,法院会对主从犯判以不同刑期。根据刑法规定,强迫他人卖淫,构成强迫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被害人构成重伤以上或有其他严重情节,那嫌疑人可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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