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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事故伤害责任分析

来源:李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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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伤害或者死亡和在校学生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死亡的事故。近年来,在校中小学生伤害事故频频发生,受害人动辄将学校推上被告席,学校常常疲于应诉,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管理秩序受到严重冲击。如何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以及发生事故后如何处理,下面从法律层面进行详细解析。

从法律上讲,家长将学生交给学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就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权力和义务,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具有过错,学校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学校责任在法律上一般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权力和义务,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具有过错,学校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例如学校教师明知或者应知学生正在校园内打架斗殴而未加阻止,学校就应为学生损害承担责任。但是学校承担责任不是一有过错就承担全部责任,应根据其过错责任的大小来承担责任,过错责任越大,承担的责任就越大。判断学校在校园事故中有无责任及责任大小可从三个方面来看,一要看学校是否尽到了对学生的管理职责,是否落实了安全保护措施,校舍、设备、设施是否完好,能否确保学生安全,如体育设施是否完好安全,二要看学校是否尽到了对学生的教育职责,是否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是否认真负责的对学生进行了教育,三要看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了照顾职责,是否及时制止学生的不当行为,是否采取了补救措施。学校责任一般采用过错责任,但极少着情况下也会适用公平责任,即当未成年学生在校为了学校利益或者共同利益受到损害且双方都无过错的情况下,学校应承担适当的损失补偿责任。如学生代表学校参加体育或为学校义务劳动遭受损害时的学校责任。

实践中之所以感觉学校动不动就要对校园事故承担责任,动辄被推上被告席,与在发生校园事故后,法律上对事故责任的举证责任分配上有关,因为在证明学校有无过错责任上,对学校采取的是 “过错推定原则“,即学生在校园中受到伤害,首先推定学校有过错,若学校有证据证明自已没有过错,则不需要承担责任,若学校不能证明自已没有过错就需要承担责任,学校如果降低自已的责任承担,除了要加强自已的管理外,在事故发生后如果自已没有过错,应及时妥善收集保管好相关证据,以免发生纠纷后处于被动地位。

校园事故伤害对学生、家长、学校、社会、都是一种不幸,因而我们要有效的防范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需要家长、学校与社会一道努力,对于未成年人家长应努力尽到监护职责,要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对学校应进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将伤害事故防范教育列入学校正常的教育计划,努力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对社会应全面建立校园责任保险制度,化解学生伤害事件中学校与学生的部分风险。未成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是每一社会成员的责任,家长、学校、社会应共同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尽量减少,避免发生校园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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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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