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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来源:葛磊律师
发布时间:201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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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处理了两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对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做相应整理。

一、医疗费

   一审法庭辩论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包括医药费、住院费等和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须发生的费用。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分两种情形: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误工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又分两种情况:

    (1)能证明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数原则上是一人,若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年龄、健康等最长不超过20年。

   护理费的计算可以依据护理人员有无收入而区别对待: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X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X护理期限(天)

四、交通费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

六、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结合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伤残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赔偿年限一般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或者受害人虽然农村户口,但其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九、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十、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伤残系数X赔偿年限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区分被抚养人是否有其他抚养人,以及被抚养人是一人还是数人。
  1、被抚养人没有其他抚养人的,抚养费应当由赔偿义务人承担,在计算时应确定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未成年人计算到十八岁,其他无劳动能力又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被抚养人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3、被抚养人为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十一、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赔偿年限。
  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赔偿年限就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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