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磊律师

葛磊

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擅长:

中国普法网转载葛磊律师评述雇佣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调解

来源:葛磊律师
发布时间:2011-11-21
人浏览
 8月28日,在苗先生家当保姆的文女士向本报咨询:“近日,天气转凉。我在白天淋雨后,因夜间休息时没注意着了凉,感冒加重引起肺部不适。因工资收入较低,我想让苗先生给我解决一些医药费,但他不同意。请问法律在这方面是怎样规定的?”

  记者就此咨询了葛磊律师。葛律师分析案情后说:文女士得感冒是其自己生活不注意引起的,与雇主没关系,故其要求雇主苗先生支付医药费没有法律依据。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出于公平考虑,法官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让雇主给付雇员一定的补偿。当然,如果雇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损害,那么,雇主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从法律层面说,因文女士与苗先生之间属于雇佣关系,且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明确规定: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据此,文女士与苗先生之间关于医药费的纠纷应使用民法进行调整。

  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因文女士患感冒是自己不小心感染的,苗先生在自身不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不应为文女士治病承担支付医药费的义务。

以上内容由葛磊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葛磊律师咨询。
葛磊律师
葛磊律师
帮助过 100人好评: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桥东大成国际C座6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葛磊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1101*********26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桥东大成国际C座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