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对公司劳动人事管理的借签
第一、补充劳动合同与备案的劳动合同具备同等效力。只要双方约定不违法,发生劳资纠纷后,仲裁委及法院会确认补充劳动合同有效。此外,某些需要补充而职工也无异议的事项,也可以在企业规章中规定,但这些企业规章应交由职工阅读,并要求他们签名确认。现在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败诉高达80%,就是存在上述的问题。
第三、劳动合同应尽量详细地约定双方的义务。约定双方义务的益处既在于保证双方按照合同严格履行职责,防止出现违约情况;也在于一方违约时,能够有明确的处罚依据。对于企业来讲,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职工的工作岗位及其具体职责,并明确对于该岗位工作的具体要求。这样,员工有违反职责的行为,就有明确的处理依据。
第四、劳动合同最好约定明确可行的违约责任和罚则。约定违约责任和罚责,既可以起到警戒作用,更能够成为日后作出相应处理的有力依据,上了法庭也不需要在违约责任问题上依赖法官的\"自由裁量\",为保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利提供必要的保障。对于违约责任,主要是指违约赔偿责任,可以由企业与职工双方商定各种违约情形下具体的赔偿数额;对于职工违纪的处罚方式,可以是警告、记过、扣工资、开除等。对于职工的违纪处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可能太详细,可引用企业规章的规定。
第五、最好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或者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旦出现某些事由,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不再受劳动合同约束;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劳动者发生某些行为,企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但应注意,不能把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也约定在劳动合同中并规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好处在于:一旦有约定情形出现,企业就可以不再履行劳动合同,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某公司约定:职工当月无故旷工2天,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补偿金。如果按照法律规定,职工旷工2天,显然不太可能被认为是\"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如果没有上述约定,企业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很可能被判赔偿。
第六、以职工\"辞职\"取代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避免辞退补偿金纠纷的发生。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自动辞职的,企业不需支付辞退补偿金。在某些情况下(如员工为日后寻找工作方便不愿被\"开除\"),员工违纪后愿意以\"辞职\"名义离开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果能取得员工的辞职书,就可不必支付辞退补偿金。
第七、劳动合同终止。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不再续签,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的发生,企业应在期满日之前30日,以书面方式并要求员工签收通知该员工终止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即终止。因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劳动合同时,同样不需要支付辞退补偿金。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停工待料日期超过XX日,且不可能立即恢复生产的,本合同终止\"。 应注意的是,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的约定不能违法,不能把法定应支付辞退补偿金的情形,规定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如:类似\"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和换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终止,企业不支付经济补补偿金\"的规定,就因为违法而不发生效力。
1.单独对辞退条件作规定。如有的单位规章就规定:\"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予以辞退,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1.……\"。
2.在具体守则中规定。如:\"员工不能正常上班应请假,未按程序请假的视为旷工。旷工3天以上的,予以辞退,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对于某些违纪行为虽然性质较轻,但如果屡教不改,也应当规定为辞退条件。具体规定的方式可以有3种:1)就单个行为累计,如:\"无故迟到或者早退,在一个月内累计达到10次,或者1年中达到50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累计处罚方式,如:\"一个月内累计受到警告以上处分5次以上者,三个月内……予以辞退……\"。 3)逐步加重式,如\"弄虚作假,托他人代打工卡者,初次发现扣除工资50元,再次发现,即予辞退,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4.由于企业的劳动合同和规章不可能对所有违纪行为都详尽列举,因此还需要:1)规定类比情形条款,如:\"……对于其他违纪行为,公司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本条予以处罚。\" 2)及时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并以适当方式告知员工。
5.有关条款可以参照《企业奖惩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规定》(见附件)制定。
6.对于上述的辞退条件,建议都附加\"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不予补偿\"等字句,以减少争议。
司法实践中,有违纪员工签字的书面材料,往往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乐于采纳的最有力的证据。因此,企业在辞退职工之前,应尽量取得有违纪员工签字的书面材料。对于有违法行为(如赌博、盗窍等)的员工,可以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结论或者记录,就可能是有力的证据。对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的违纪行为,应注意平时记录在案。每次违纪时,企业都作出相应的书面处理材料,要求员工签字;为记录方便,也可以采取扣工资的处理方式,在每次的工资单中扣除相应的工资数额,并注明违纪事由,由员工在领取工资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