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宏律师

刘长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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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离:从路虎案浅析东北人的“血性”

来源:刘长宏律师
发布时间:200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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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人很有“血性”,这是全国公认的。只是这“血性”二字到底是褒义还是贬义却是众说纷纭。8月5日傍晚,鸡西一位醉酒驾驶的司机在肇事与人争执后“血性”地二次启动汽车,撞向围观人群,愤怒的群众也“血性”地施以棍棒。而这一切竟然都是在一名在场的派出所警员眼皮子底下发生的。在这一刻,“血性”=“血腥”?

  整个事件的若干个片段中,我没有看到一点点人们对法律法规的尊重,我们先说司机的行为。人人都知道酒后驾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我们更相信没人不知道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司机一滴酒,家人两行泪”,这样的标语悬挂在各大主要街道上。可在酒楼饭庄内,又有多少身揣驾驶本的司机在推杯换盏?在夜色弥漫的道路上,又有多少酒后驾驶者在享受“飞一般的感觉”?为什么?就为了给人一种“血性”的感觉?就为了让别人看看东北人“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豪气?就为了“酒风就是作风”、“感情都在酒里”的混蛋逻辑?“法”字在这样的司机眼中,恐怕真的连“屁”都不如。

  再说围观群众的做法。棍棒挥向肇事司机,看起来是“替天行道”,貌似“疾恶如仇”,可是如果什么都要人们自行以棍棒解决的话,还要警察和法律做什么?假如肇事司机被围殴至死,参与者能以一句“血性”来为自己开脱吗?还是寄希望于“法不责众”?面对肇事司机的嚣张与跋扈,你可以义愤填膺,但这不是以暴制暴,以新的违法行为来惩治违法行为的借口或理由。“冲动是魔鬼”,但你的“血性”脱离了理性的控制,等同于冲动,那么它也将是将你推向犯罪深渊的“魔鬼”。

  我们并不是说东北人民的“血性”不好,但也要看这股子“血性”用在什么地方。抗战年间,你们在冰雪中打击日寇的“血性”,谁都要竖大拇哥;解放战争期间,东北子弟从关外打到海南的“血性”,我们深深敬服;工业建设阶段,“誓死拿下大油田”的“血性”令我们感动地落泪……但时至今日,酒桌上的“血性”、马路上的“血性”、乃至好勇斗狠动辄刀棍相向的“伪血性”,就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了,更不值得褒扬。甚至可以说,这些“伪血性”玷污了东北人先辈的“血性”。

  法制社会里,一切都有法律作为评判的准绳,由不得任何人按照自己的性子胡来。希望司机们少点“血性”多点理智,打人者也少点“血性”多点理智,这样的悲剧才能够不再上演。至于东北人骨头里的“血性”,我们不妨留着用到更需要它的地方。毕竟,它本应该是个“褒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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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刘长宏
  • 执业律所:黑龙江唯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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