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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什么是原价?

来源:赵虎律师
发布时间:201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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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虎 律师
  今天是双十一,很多败家的小伙子、大姑娘们正在网上血拼。电商也都使出了浑身解数,最拿手的是价格战。每款商品上面都表明了优惠幅度,或者打折、或者降价。所谓的打折也好,降价也好,总有个基础,这个基础就是原价。作为消费者,你是否知道什么是原价?原价与定价一样吗?
  也许此时此刻,你已经被琳琅满目的商品引诱的神魂颠倒,或者被购物冲动闹得热血沸腾。那就让本律师告诉你什么是原价吧。
  对于原价,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意见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所谓的打折也好,降价也好,基础肯定是原价。大家可以看看,双十一电商是否老老实实的标注了原价呢?
  如果违反法律规定标注原价,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根据法律规定,虚构原价或者虚假优惠折价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而虚假优惠折价跟法律有关原价的规定相结合。根据法律规定,“虚假优惠折价”是指经营者标示的价格等于或者高于本次优惠折价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根据这个标准,我们可以检查一下,哪个电商符合法律的规定,哪个电商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价格法的规定,如果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有关国家机关可以要求“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而我们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如果买的东西较多,不然利用这个条款,再维一下权,也许有意外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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