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圭洋律师

林圭洋

律师
服务地区:浙江-温州

擅长:债权债务,征地拆迁,综合

商业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

来源:林圭洋律师
发布时间:2011-07-13
人浏览
  

环卫工人张三在清扫马路时,被酒后驾车的出租车司机撞成四级伤残,在得到10万多元的交通事故赔偿后,向单位索要工伤赔偿屡屡遭拒。

  1.意外车祸酿终身残疾

  2007年,下岗失业工人张三,应聘到市容环境卫生处环卫清扫二公司,成为一名临时工。20082214许,张三清扫马路时,被一辆疾驰而过的出租车撞倒,造成身体多部位骨折,头皮裂伤、脑震荡。经过67天的治疗,张三伤愈出院。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朱某酒后驾车负全部责任。同年1124,朱某一次性赔偿张三各类补偿10.8万多元。

  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张三的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意认定为工伤。2008912,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张三属中度智能残疾,伤残等级为四级。

  2.索要工伤保险被拒

  831,张三出车祸后,就像一个小孩,经常向他要好吃的,有时连自己有没有吃饭都记不起来,只要一下楼,她就感到腿和腰钻心的疼,连做饭、收拾屋子等家务活都干不了。

  因在工伤待遇上有争议,今年2月,作为张三的委托代理人,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今年57日,经仲裁庭合议裁决,市容环境卫生处支付张三一次性伤残补助等各项费用近4万元。

  此后的一个月内,拿到了平安保险公司支付的2.6万多元人身意外伤害赔偿款。当询问工伤保险赔偿款一事时,市容环境卫生处相关负责人告诉他,不管是以何种方式拿到赔偿款,只要最后拿到近4万元赔偿款就可以了。

  我认为商业保险只是单位给职工办的一项福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可我每次去找我妻子的单位说理,都被他们拒绝了。

  3.市容环卫处:商业险与工伤保险性质一样

  市容环境卫生处主任王**表示,**区像张三这样的临时工约有700人,由于年龄偏大、身份特殊等原因,80%的人不符合办理社会保险的条件。由于环卫工作属高危职业,近几年,单位给所有环卫工人都购买了商业保险,即人身意外伤害险。

  王**表示,对于张三受工伤致残一事,他们认可**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的裁决书,会全额赔偿张三的各种工伤费用,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赔偿款与工伤赔偿款性质是一样的,只是给钱的渠道不同。

  4.律师:商业险不能取代工伤保险

  商业保险能否替代工伤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工伤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商业保险不能取代工伤保险。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保险,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工伤职工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请求第三人民事赔偿的同时,依然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因各种原因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由用人单位负责。也就是说,商业保险不能取代社会保险。

  律师认为:两者不能互相取代。工伤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而规定的强制性保险,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其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保险费,这是无条件的。而商业保险是法定社会保险之外的非强制性保险,具有自愿性,单位或雇主可以为职工购买,也可以不购买,法律不会加以干涉。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了劳动,单位为其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这只能算是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尽管出钱购买商业保险的是单位或雇主,但受益人是职工而非单位,所以在职工遇到意外伤害时,保险公司的赔偿金理应为职工所有。

  职工所受伤害,经鉴定为工伤后,职工获得的人身意外保险赔偿不影响其享受工伤保险。也就是说,张三依法同时可享有两种保险权利。

 

以上内容由林圭洋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林圭洋律师咨询。
林圭洋律师
林圭洋律师
帮助过 375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市府路新益大厦17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林圭洋
  • 执业律所:北京大成(温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303*********152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浙江-温州
  • 地  址:
    市府路新益大厦1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