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圭洋律师

林圭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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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浙江-温州

擅长:债权债务,征地拆迁,综合

离婚时伪造债务的处理

来源:林圭洋律师
发布时间:2013-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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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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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林圭洋
  • 执业律所:北京大成(温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30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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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府路新益大厦1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