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腾锋律师

汪腾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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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继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公司企业

原告撤诉后不同意解除对被告的诉讼财产保全怎么办?

来源:汪腾锋律师
发布时间: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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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网友求助汪腾锋律师:“律师,您好!想跟您咨询一件事,案件是这样的:某公司诉我朋友追偿权纠纷,诉讼过程中该公司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法院因此查封了我朋友的房屋并冻结了我朋友的银行存款。后该公司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其撤诉,但该公司却不同意解除对我朋友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我朋友应该怎么办?”那么,原告撤诉后不同意解除对被告的诉讼财产保全怎么办?

  原告撤诉后不同意解除对被告的诉讼财产保全怎么办?

  汪腾锋律师指出,可以书面申请法院解除保全,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对你朋友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以下情况的,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1.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不存在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又如,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了义务;再如,申请人向人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权。

  2.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人民法院认为此担保可以满足申请人一方的权利请求,应当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

  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诉前保全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抓紧时机与被申请人解决民事纠纷,不能解决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撤销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解除财产保全,以免被申请人因保全时间过长而扩大经济损失。

  撤诉后法院不撤销保全怎么办

  在民事诉讼中,经常有原告起诉后申请诉讼保全,要求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措施,但在起诉后由于种种原因在案件判决前撤诉,但没有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存在不同认识。

  诉讼保全根据法律规定有两种情形:即依申请保全和依职权保全。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很少依职权进行诉讼保全,而是由当事人申请进行诉讼保全,体现出“当事人主义”的特色。笔者认为,当事人撤诉是对诉权的放弃,放弃诉权,也就不需要进行诉讼保全,因此原告应当在申请撤诉时一并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如果原告没有同时提交解除保全的申请,法院应告知其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如果原告还有另案(同一被告)要起诉,必须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进行起诉,并重新办理诉讼保全措施。如果原告在法院告知后,既不提出解除保全要求,也不提出有另案起诉暂不能解除保全的申请,则法院可依职权解除诉讼保全措施。笔者建议,将来民事诉讼法可以进行如下修改:

  原告在起诉并申请法院进行诉讼保全后又申请撤诉,法院经审查同意撤诉的,应告知原告在申请撤诉之日起三日内提出解除保全申请;原告若提出有另案需起诉要求继续保全的,应在三日内提交继续保全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法院可顺延15日,原告需在15日内另行起诉并办理保全手续。原告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解除保全要求,也没有其他合理理由继续保全的,法院应当依职权解除诉讼保全措施。

  原告撤诉后不同意解除对被告的诉讼财产保全怎么办?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致电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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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汪腾锋
  • 执业律所: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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