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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腾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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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能不能解除收养关系?

来源:汪腾锋律师
发布时间: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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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子女能不能解除收养关系?  汪腾锋律师介绍,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了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养子女能不能解除收养关系?

  民法典中养子女一定情形下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一)、协议解除。

  1、解除收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有解除收养关系的合意,养子女未成年之前,送养人和收养人必须意思表示一致,如果未成年已经满十周岁,则还需要该被收养人本人同意。成年养子女和养父母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2、当事人必须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有任何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其作出的意思表示无相应的法律效力,所以不能通过协议解除收养关系,而必须通过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是否解除收养关系。

  3、夫妻共同收养形成的收养关系,必须夫妻双方共同解除。如有的收养关系中,养父母夫妻中的一方与养子女产生矛盾,与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但另一方不同意解除,因在身份上无法统一,所以不能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二)诉讼解除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当事人就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收养人、送养人以及已经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裁决收养关系是否予以解除。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查明的事实,确认解除收养关系的真实原因,养亲子关系的现状和生活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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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汪腾锋
  • 执业律所: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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